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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資訊:發案型態- 一般 / 發案金額- 依廠商報價
  • 執行地點:嘉義縣 太保市 祥和一路東段1號
  • 聯絡資訊:若想立即連絡業主,請升級為付費會員
  • 有效期間:2010-12-08刊登 ~ 2010-12-21截止
  • 發案範疇:營建工程 室內設計
  • 評比指數:熱門度(31) 推薦數(0) 點閱率(3087) 回應量(0)
  • 發案摘要:嘉義縣政府文化處新辦公處室內裝修暨週邊景觀後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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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名稱 : 文化處新辦公處室內裝修暨週邊景觀後續工程
採購單位 : 嘉義縣政府
機關地址 :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文化資產科 謝煥昇
連絡人電話 : (05)3620123分機813
傳真號碼 : (05)3620696
截止收件日期 : 99年12月21日 9:00
開標日期 : 99年12月21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477,419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萬元整

廠商資格 :
1.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之廠商 2.室內裝修業
附加說明 :
[工程地點]:六腳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凡合於規定之廠商可自12月08日上午8時起至12月21日上午9時止向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500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廠商應自行估算郵寄標單時間)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圖說及合約稿在本府發包中心任供閱覽。 *採購案件為公告金額以上,依據採購法第30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第33條之1規定,得標廠商提出其他廠商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者,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得予以減收50%金額,但以該廠商未參與投標且無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為限。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工務處發包中心科,逾期無效。 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不予減價機會。 ※廠商如有繳交履約保證金者,尾數計算至千元為止,千元以下不計。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支付抬頭以「嘉義縣政府」為受款人。 ※檢舉受理單位為本府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