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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資訊:發案型態- 一般 / 發案金額- 依廠商報價
  • 聯絡資訊:若想立即連絡業主,請升級為付費會員
  • 有效期間:2013-03-20刊登 ~ 2013-04-15截止
  • 發案範疇:泥作石材
  • 評比指數:熱門度(27) 推薦數(0) 點閱率(2746) 回應量(0)
  • 發案摘要:102 年臺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示範計畫新北市騎樓整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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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截止收件日期 : 102年4月15日 10:30
開標日期 : 102年4月15日 10:4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32,144,329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300萬元正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2/06/06
E-MAIL : 未提供
廠商資格 :
1.甲等綜合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4.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一)本採購案之各分案施工期限及範圍,機關應先行以施工通報單簽核,並預定施工期限及範圍後通知廠商,廠商始得進場施作。 (二)本採購案之各分案施工期限廠商同意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或機關指定之日起開工(由機關擇一通知),且各分案自開工之日起至多14日曆天內完工,另廠商應具備可於一個月內完成20 張通報單之能力(平均每週5 張通報單,每張通報單長度預估為200 公尺),預估每月估驗計價金額至少1800 萬元以上。 (三)本採購案自決標日起執行至102 年12 月31 日止或達採購預算金額止。 (四)若工程期限屆滿且未達採購預算金額上限時,機關如有延長契約需求,廠商應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用延長契約,工期以延長至103 年3 月31 日(或其他經機關通知為103 年3 月31 日較早之期限)為限,各分案施工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分案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五)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附件)。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88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89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規劃設計科)沈建仲,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7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