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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時間:2011-03-24 11:03:38
  • 討論範疇:財稅法務
  • 評比指數:熱門度(33) 推薦數(0) 點閱率(3325) 回應量(1)
  • 話題摘要:受災戶申請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應檢具那些相關證明文件?
訪客回應
  • 1. KM88YES (2011-03-24 11:03:38)
  • "應檢附下列書件,於98年9月1日至99年8月31日申請期間內,向承辦
    金融機構申請:
    (一)下列受毀損自有住宅所有權證明之一:
    1.房屋所有權狀。
    2.房屋稅收據或房屋稅籍證明。
    3.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權之證明(如土地租賃契約等),並檢附設籍該土地上建物之戶籍謄本;無戶籍謄本者,檢具切結屬實之門牌編釘證明或水電費繳費單據。
    (二)前款第三目有關土地使用權之證明規定,適用於祭祀公業土地、國有財產土地、原住民保護區土地、祖厝、土角厝等情形。
    (三)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因莫拉克颱風房屋滅失毀損致無法居住證明。
    (五)切結未重複申貸之書面聲明。
    (六)承貸金融機構要求之其他文件。
    已列於莫拉克颱風災民優惠安家計畫安遷救助名冊內之申請人,得提出自用住宅確因莫拉克颱風房屋滅失毀損書面聲明,免附前項第四款之文件。
    "

    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9843&Itemid=106#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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